根据广安市融媒体中心建设需要,拟对融媒体中心围墙新建栏杆和部分空地进行绿网覆盖,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项目情况及要求如下:
采购预算(元):35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0(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询价采购邀请在广安新闻网(http://www.gatv.com.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采购清单
全部建设内容完成,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广市财采〔2021〕275 号)和采购需求、采购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真实有效合法票据后30日内支付全部项目款。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8982639977
地址:广安市融媒体中心(广安市广安区牌坊路65号)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响应了询价文件且通过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报价文件必须用打印的纸质版,数字不能用手写数字。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1、凡有意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于2024年6月21日15:00之前,将响应文件送到广安市融媒体中心(广安区牌坊路65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15点,地点为广安市融媒体中心会议室。
十二、★安全要求
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自行做好安全措施,一切安全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广安市融媒体中心
筹备专班基建小组
2024年6月18日
附件:广安市融媒体中心新建栏杆围墙及绿网覆土项目询价采购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