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融媒体中心
经营性门市租赁价格评估服务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安市融媒体中心经营性门市租赁价格评估服务项目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建安南路229、231、233、235、237、239、241、243、245、247号和万盛西路27、29、31、131、133、135、137、157、159、161、163、165、167、169、171、173、175、177、179号以及建安南路(原报社过道)、广安市广安区平安大道136号2幢106号门面房、广安市广安区万盛西路109号二楼201办公房。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最高限价:9800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合法审批并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认证。
五、其他要求
1.评估报告仅供采购人及相关单位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成交供应商不能外传。
2.评估机构在完成现场查看并收到采购人提供的本次评估所需的全部资料后10日内完成受托的评估工作,向采购人提供正式的评估报告。
六、成交方式
1.满足本次采购文件相关条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现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修改,不得撤回)。
2.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人数达到3人以上(含3人)方可进入比选程序,否则该项目采购终止。
七、标的物评估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展示,由供应商自行前往查勘。
联系人:胥先生,联系电话:0826-2332136
联系地址:广安市融媒体办公大楼一楼112办公室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15时—2024年11月4日17时止。
2.报名地址:广安市融媒体中心办公大楼一楼112办公室
3.公告方式:本公告在广安新闻网发布。
九、付款方式
供应商报价为整个服务项目所有费用,采购人不会支付供应商提出的其他任何费用。评估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结算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
十、询价时间与地址
询价时间:2024年11月5日10时
询价地址:广安市融媒体中心办公大楼新闻发布厅。
广安日报社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