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烟草专卖局
公 告
广区烟专【2026】公字第004号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五十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之规定:
广安区烟草专卖局现公告通知下列卷烟零售户(见附表)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到广安区烟草专卖局(地址:广安区广惠街276号1楼烟草服务大厅)办理停业手续,逾期不来办理者本局将依职权收回持证人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广安市广安区烟草专卖
2026年8月5日
附表一:
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零售户名单
序号 | 负责人姓名 |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许可 | 许可证 | 备注 |
证号 | 有效期 | |||||
1 | 淡修华 | 广安市经开区学府便利店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街道桂花路182号枣园学府小区9栋二单元101号 | 511602109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