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广安市融媒体中心拟对一项目校园 VR 全景制作服务等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广安理工学院(筹建处)校园 VR 全景制作服务
二、项目限价:110000元内(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内容(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
(一)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
(二)实施地点:广安理工学院
(三)实施要求
1.类别、需求及数量:

2.技术要求
(1)校园VR技术要求


(2)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项目全过程(含筹备、现场拍摄、后期制作、设备运输、人员作业等)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第三方安全承担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自行负责其团队人员、设备、道具、器材的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
(3)违约责任:投标人须作出承诺,一旦在项目期间出现重大差错,采购人有权扣除部分服务费用。
(4)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重大社会活动或事件等特殊原因致使本次活动取消或无法按期举行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一)时间:2026年8月3日10:00前。
(二)地点:广安市融媒体中心
(三)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882631133
(四)公告方式:本公告在广安市新闻网(https://www.gatv.com.cn/)发布。
注意:
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需加盖供应商鲜章并密封。
六、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时提供),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七)供应商项目服务经验丰富,提供不低于2个类似项目服务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八)报价表。
特别说明: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确定供应商名单: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至少3家方可参与竞争性谈判。
(二)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质量服务达标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八、费用及付款方式
供应商报价为整个服务项目所有费用,采购人不会支付供应商提出的其他任何费用。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八、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8月3日10:00
地点:广安市融媒体中心
广安市融媒体中心
2026年7月27日